申訴專區
申請人以電話、言語、信件提出者,由社工員或保育員協助完成申請書並確認是否需申請輔助人?在申請人書面提出申請後,將副知行政室列管案件處理進度,本家於一個月內必須召開申評會並確認是否受理。如不受理,則本家將直接作成評議書面通知書。如決定受理,則將進行實體評議並擬定改善措施,作成評議書面通知書,當事人可於一個月內決定是否再次進行申訴。如確認要再次申訴,本家於一個月內會再召開申評會等程序。如通知書無問題,則會追蹤列管改善措施並辦理結案、歸檔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