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家主任下設秘書,再設二科一室二單位,分別為社會工作科、保育科、行政室、主計單位及人事單位。
主任:綜理家務。
秘書:襄助主任綜理事務、審稿及辦理機要事項。
社會工作科:掌理安置、個案管理、心理輔導、就學與就業協助、社會連繫及志願服務等事項。設有科長、社工員、約聘心理輔導員、臨時社會工作人員及承攬社工人員。
保育科:掌理兒童保育與生活照顧、行為、課業、才藝輔導及兒童保健與就醫服務。設有科長、社工員、輔導員、助理員、保育員、書記、護理師、臨時保育人員及承攬保育人員。
行政室: 掌理研考、文書、檔案、印信、出納、資訊、採購、財產、工友等事務管理及其他不屬各科等事項,設有室主任、科員及辦事員。
主計單位:掌理歲計、會計、統計等事項,設有主計員。
人事單位:掌理人事管理等事項,設有人事管理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