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您申請至本家擔任志工~
因本家屬於兒少安置機構,依據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欲至本家擔任志工,除填寫報名表之外,須另外繳交以下4份資料(填寫及寄送方式,詳見附件1):
一、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志工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同意書(詳如附件2) 。 二、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工作人員切結(同意)書(詳如附件3)。 三、衛福部北區兒童之家志願服務承諾書(詳如附件4)。 四、禁止同仁對家童性侵約定書(詳如附件5)。